三部门部署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
界面新闻10小时前

2026.08.0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的推荐范围、申报要求、工作程序等。 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碳效‘领跑者’制度”。按照有关工作部署,三部门在能效领跑者工作基础上,创新开展碳效领跑者推荐工作,并将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甲醇等5个行业作为首批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范围。《通知》要求,碳效领跑者申报企业应依据本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的核算方法,遵循碳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中界定的核算边界、排放因子、分配原则、数据取舍原则等,计算产品生产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三部门按相关工作程序遴选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作为碳效领跑者企业。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遴选推广工作,充分发挥领跑者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广先进节能降碳典型经验,引导重点行业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实现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6〕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能效、碳效对标达标,促进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相关要求,推荐范围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煤制烯烃,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甲醇,乙二醇,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子午线轮胎,工业硫酸,工业冰醋酸,甲醛,苯乙烯,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单晶硅,多晶硅,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43个细分行业。 (二)重点行业碳效领跑者企业。依据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相关要求,推荐范围包括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甲醇等5个细分行业。 二、基本要求 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效达到或优于本行业现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且主要工艺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不低于本地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控中心或能碳管理中心等。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依法合规用工,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自愿参与,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或碳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地方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申请报告等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三)部门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复审,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和发布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 (四)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通过案例宣传、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持续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