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华:“奥特曼”商标侵权案落槌,驳回奇奥再审申请
It之家3小时前
IT之家 6 月 3 日消息,去年 10 月,新创华与奇奥天尊等公司之间,围绕“奥特曼”、“ULTRAMAN”商标侵权纠纷案迎来终审判决:新创华胜诉,奇奥间接侵权。新创华 SCLA 官方今日再度公布维权最新进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驳回奇奥公司再审申请,并确认新创华享有“奥特曼”商标在我国境内的独占性权利。案件背景和审理过程如下:新创华作为“奥特曼”系列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被许可人,就奇奥公司授权奥特曼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光之国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高朗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等在“奥特曼汉堡”餐饮项目中擅自使用“奥特曼”“ULTRAMAN”标识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 年 3 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各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其中,奇奥公司作为涉案项目运营的直接授权溯源,构成间接侵权。后奇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5 年 9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奇奥公司不服,申请再审。新创华表示,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裁判清晰界定《1976 年合同》的权利边界,确认奇奥公司的相关授权行为系帮助侵权行为,圆谷公司和新创华在中国境内享有的“奥特曼”系列商标相关权利得到坚定维护。奥特曼这一 IP 的版权近年来一直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很难彻底理清。粉丝观众所熟知的昭和奥特六兄弟(佐菲、初代、赛文、杰克、艾斯、泰罗)、奥特之父、奥特之母等“经典奥特曼”版权此前就在 UM 公司手中,而 UM 在国内的代理则是奇奥天尊。据IT之家此前报道,今年 5 月,新创华 SCLA 官方微博发布重要告知 —— 关于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奥特曼”相关《1976 年合同》作出重要判决的说明。此次胜诉也标志着昭和六兄弟等“经典奥特曼”的版权归属问题更加清晰。相关阅读:《昭和六兄弟回归更近一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奥特曼”相关〈1976 年合同〉作出重要判决》